昨日,网上流传的“日记门”局长——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原处长(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原局长)韩峰涉嫌受贿犯罪一案,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,并索贿15万元用于删帖。
韩峰辩称收钱不是受贿
上午9时30分左右,被告人韩峰被法警带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。在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就韩峰在钦州市和来宾市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,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等提起刑事诉讼。
韩峰在辩护中承认收受钱物这一事实,但他宣称自己收受他人钱物只是严重违纪行为,并没有违反法律,不是受贿。韩峰的辩护律师也就韩峰在钦州、来宾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期间的任职情况,以及部分工程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询问。
被指控索贿15万供删帖
法庭上,检察机关还当庭指控韩峰曾索贿15万元用于删帖。
据悉,2010年2月份,韩峰“香艳日记”在天涯社区首现之后,引起广大网友密切关注,随即国内知名论坛社区纷纷转载该日记,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,并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。据检察机关调查,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,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,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。
提到“日记门”,韩峰面对那些被泄露的隐私,承认网上的日记绝大部分是他所写,只有极少部分日记被人篡改过。对于他的隐私日记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,韩峰称一直不知道原因。
据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,日记泄露的原因,确实像网上流传的那样,韩峰将他已删除日记内容的手提电脑送给情妇谭某后,日记内容却被谭某的丈夫恢复。
庭审直至下午5时许结束,并未当庭宣判。 (商综)
“日记门”进程
2009年11月 “香艳日记”在百度首现后被删除
2010年2月初 “香艳日记”在小范围传播
2月22日 韩峰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停职调查
2月28日 “香艳日记”在网络上发酵
3月1日 官方宣布纪检部门对韩峰立案调查
3月2日 多名记者在来宾市烟草局采访受阻
3月9日 韩峰被移交南宁市检察院立案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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